新西兰律师协会(NZLS)日前就一项扩大搜查权、并限制上诉权的移民法案发声表态,称该法案不应以当前的形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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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速读:
- 关于移民执法立法的一份行业意见凸显民众在执法权和上诉权方面的担忧;
- 律师协会认为行业观点没能在意见征询中得到重视;
- 法律界人士质疑执法人员关于"如何判断执法对象"的标准如何判断。
新西兰律师协会(NZLS)日前就一项扩大搜查权、并限制上诉权的移民法案发声表态,称该法案不应以当前的形式推进。
一些活动人士和移民律师称,法案中拟执行的执法措施让人联想到"随机盘查",有违反【权利法案】的风险。
移民部长Erica Stanford日前表示,移民执法人员只有在存在合法理由的前提下才能进入某个地点,且只有在合理怀疑某人应被遣返或违反移民法规时才有权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
"(该法案)赋予移民执法人员要求所有人出示身份证件的权力,但执法前提仅仅是'有合理理由',任何不配合的人--无论是不是公民--都将被逮捕。"新西兰公民自由理事会(NZCCL)就该法案发表的意见中称,"理事会认为,是时候结束我们国内的'移民警察'制度了。"
该协会建议,应将移民执法人员的执法标准中"有合理理由怀疑"(good cause to suspect)改为"有理由相信"(reason to believe),同时还呼吁对该法案重新进行【权利法案】评估,称当前的评估是将移民事务的"核心职责"至于人权之上。
移民部长Erica Stanford。
Photo: RNZ / Mark Papalii
据悉,该法案提出前曾向律协征求意见,而律协表示其反对意见并未在监管影响评估报告中得到充分体现。
"虽然与该法案相关的材料中提到了此次咨询的某些方面,但这些材料并未明确指出律协反对哪些准备修订的内容,也没有反映出律协的担忧。"
这份意见陈述中称,应对该法案进行进一步政策研究,以避免对签证持有者造成"过度严厉且不公正的后果",同时还要避免其与新西兰国内法、国际法下应承担的义务产生冲突。
关于上诉权中的"自然公正限制",并未在司法部就该法案与【权利法案】一致性的建议中提及和讨论;此外,搜查标准也过于宽泛。
从本月起,移民群体如果因轻微罪名(比如交通违法)获得"免予定罪释放"(discharge without conviction,即认定违法罪名成立但不定罪、不留记录),也将自动面临遣返。根据新的提案,因这些罪名而被追责的工签、学签、旅签持有者将无权向移民与保护仲裁庭提出上诉;而居民签证持有者的遣返追责期也将从现行标准(居民签证获批两年后)予以延长。
工会理事会(CTU)在意见陈述中表示,通常最高刑期在3个月监禁以内的罪行很少会实际执行。"一些轻微违法行为在接受了轻微处罚后,如果再叠加遣返处罚,可能被视为是过度惩罚;而将这种对居民签证持有者造成影响的期限延长至5年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律师Richard Small。
Photo: Supplied / Pacific Legal
律所Pacific Legal的律师Richard Small表示,相关立法是"拿着锤子找钉子"。
"你会看到有人因此被遣返,而罪名即便不是违章停车,也就是比违章严重一点的理由,比如妨碍执法--这些都是非常、非常轻微的违法行为,(惩罚)完全不成比例,现在连人道主义上诉机会都没有了。"
他以那些持有访客签证的逾期滞留者为例--如果取消人道主义上诉权,那么那些原本因为人道主义原因希望留下来的人将不再有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途径。
"监管部门现在的作用很有限,任何觉得监管部门会考虑人道主义因素的说法其实都是不准确的。他们只会去调移民局的记录,看移民局是否在纸面流程上遵守了人道主义义务。只要表面工作做到位,监管部门就不会再进一步调查。"
"所以,理想状态下监管部门能够提供补救措施的想法已经失效了,他们不再审查人道主义情况。自从2015年一项法律修改取消了对非法决定的解释权以来,我们发现,向监管部门寻求帮助的人数下降了90%以上。所以这根本不可行,更何况部长拥有绝对的自由裁量权,人们在部长这个层面得不到任何决定的理由。"
随机盘查权
他还补充道,尽管外界对移民执法人员现有的执法权已经感到担忧,但这方面权力仍然在扩大。
"此前曾出现过执法人员认错人而将合法居民逮捕或居留的情况,这是真实存在的问题。并且我们没有执法透明度,没有统计数据,也几乎没有对这些行为的独立监督。也许执法人员的初衷是好的,但这种惯性误判往往会遗留下来,并在未来反复出现。"
"这确实会让人们联想到随机盘查--因为你没有怀疑标准,执法人员根据什么特征判断某人可能应该被遣返呢?"
他表示,法律界人士曾呼吁执法人员在工作手机上使用数字录音,确保执法过程中使用翻译、并向当事人告知合法权利且公平执法,但这一建议被拒绝了。
新西兰移民局国家合规事务主管Fadia Mudafar表示,执法人员会对执法流程进行书面记录。
"客户们从头至尾都会得到翻译协助,并向他们解释自身权利,确保(对执法的)充分理解和透明度。目前没有要求执法人员在行动期间强制使用手机记录全部执法流程的计划。执法人员会以书面形式记录执法过程,并且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相关记录会尽快完成并以副本形式在客户的卷宗中呈现。"
"假如一个人被拘留,执法人员和警方会在他们被拘留以及从移民执法部门转移至警方羁押时进行权利告知。"
误导性信息
Small表示,通过"扩大打击范围"来抓捕和惩罚那些向移民管理部门提供虚假或误导信息的人,这种做法忽视了移民局自身的作用。
他表示,移民局没有履行【移民顾问许可法】(Immigration Advisors Licensing Act)规定的法定义务--即不得接受来自非持牌的太平洋岛国顾问(比如旅行社)的申请。
"因为无证中介不会披露这些情况,这会影响那些在其他国家有过已过追诉期前科的人。现在,这会被视为(签证持有者本人的主观)欺诈--类似情况还有很多。"
"有些人并不理解太平洋岛国文化背景下'伴侣'的概念,由于文化和宗教信仰,直到正式结婚才勾选自己处于'关系早期'(early-stage relationship)--而这些人将被视为犯罪。"
移民局运营副主管Jock Gilray。
Photo: Supplied
移民局运营副主管Jock Gilray表示,旅游中介可以代理申请人提交签证申请,并在申请过程中负责行政工作,移民局也明白这在太平洋社区相当常见。
"但是,旅游中介不可以向申请人提供移民建议,如果我们发现他们这样做,我们会提醒他们注意自己的责任。如果这种行为持续下去,我们可以采取措施确保他们无法再犯,包括拒绝受理(来自他们的)申请。"
让现有执法权具有实际执行性
Stanford表示,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所依据的"合理怀疑"标准将取决于执法人员在已具备合法理由进入某一地点后,依据现场情况进行判断。
"举个例子,比如在过去,执法人员抵达现场时对于那些试图隐藏或逃跑的人是无能为力的。准备修改的部分不是通常所说的随意拦截盘问,这并不会改变标准的遣返程序,也不允许执法人员随机拦截行人或在街头盘查。"
她表示此项法律修改是为了让现有权力真正具备可执行性。
"说不配合身份检查就会被逮捕,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移民执法人员并没有逮捕权;如果某个人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不配合执法要求,他们可能会被临时拘留,但最长只有4个小时。"
"另外,执法人员在要求对方提供身份信息或材料时,必须明确告知对方;并且即便如此,(临时)拘留也不是自动执行的,会谨慎决定。执法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整个执法流程,同时要对流程中的做法给出合理解释。"
移民部长表示,经过评估,该法案符合【权利法案】,且如果其他补充建议纳入立法,也将接受相关评估。
此外,遣返责任仍然可以由决策者取消或暂停。
"有些看起来是轻微违法的行为,比如妨碍执法,其最高可处以三个月监禁,因此可能达到遣返门槛。"她说。
(转自RN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