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文先驱网Bonny综合 一名警员在未开启警灯和警报器的情况下,将警车开至时速154公里,声称是在“测试车速”。该行为随后被另一名警员的测速雷达记录,并引发了独立警方行为监督机构(IPCA)的调查。 根据IPCA的调查报告,这起事件发生在新西兰东区。一名身穿制服、驾驶标志警车的警员,在限速为100公里的路段,以154公里的时速行驶,而当时他既没有执行紧急任务,也未响应任何突发事件。 该名警员向调查人员解释称,自己是在“测试车辆的速度”,但也承认不应以这种方式进行,也不该以如此高的速度行驶。 警方对其进行了调查,并指控其超速驾驶。最终,该警员通过司法调解计划完成处理。 此外,警方还认定该名警员的驾驶行为违反了警方内部驾驶政策及行为准则。对此,警方通过内部雇佣程序进行了相应处理。 IPCA表示,对于警方所开展的调查和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机构表示满意。 面对媒体询问,警方发言人回应称:“有关此事件的所有信息都已在IPCA的调查报告中披露,我们没有更多可以补充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