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巨头KFC近日向一名17岁的基督城少年发出法律警告信,指控其所经营的韩国炸鸡餐车“YFC”涉嫌侵犯商标权,并要求立即更改品牌标识。

Benjamin Yang和他设计的logo。供图
据报道,这辆名为“Yang’s Fried Chicken(YFC)”的餐车由17岁少年Benjamin Yang在2024年底创立,灵感来自其父亲生前的炸鸡食谱。Benjamin一岁时失去父亲,由母亲Kathy Qiu独自抚养长大。
这辆餐车平时停在基督城Riccarton Rd的Mobil加油站外,售卖的是韩国风味炸鸡。Qiu女士白天负责看店,Benjamin则放学后接手,母子二人共同经营。
据悉,YFC的logo由Benjamin亲自设计,背景为红色,上面是他的肖像以及白色字体的“YFC”。尽管设计初衷并无恶意,但6月初他却收到一份来自KFC国际律师的厚重法律文件。
律师信中称:“我们代表Kentucky Fried Chicke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LC行事……尽管我们理解社交媒体中恶搞与模仿的存在,但客户担心您所采取的行为将损害并稀释其知名品牌。”
信中还提到YFC社交媒体内容可能违反广告标准。
面对国际巨头施压,Benjamin决定不作抗争,选择主动更换品牌标识,并发起logo征集活动,为获胜者提供“终身免费炸鸡”奖励。
他的母亲Qiu女士表示:“他只是一个17岁的孩子,我们只是一个很小的生意,KFC的做法太荒谬了。”
她为儿子的独立与创业精神感到骄傲,“这个餐车几乎是他一个人做起来的。”
当媒体就此事向KFC询问时,其发言人仅回应:“无法置评(unable to comment)。”
此次事件引发公众热议:一名青少年创业者是否真的威胁到跨国巨头的商标地位?而大品牌是否该展现更多包容?
(转自天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