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Kenny 综合报道 议会一致通过一项立法,确保法院不得对被判犯有性犯罪的成年人颁发永久姓名保护令——除非受害者同意。 6月25日深夜,《性暴力受害者法案》全票通过完成三读。法案除了赋予性犯罪幸存者更大权力外,还明确规定12岁以下儿童不得被问及是否同意发生性行为。 司法部长Paul Goldsmith表示,这项规定明确了儿童在虐待行为面前是无同意能力的。他指出,该法案进一步弥补立法漏洞,确保所有性犯罪的受害者——包括涉及亲密视频录像的案件——在法律上自动获得姓名保护的权利。 Goldsmith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些变化将有助于确保性暴力受害者以及他们的需求重新成为司法系统的核心。我们从第一天起就明确表示,受害者是我们努力恢复法律与秩序的首要任务。” 他指出,目前法院仅需在裁决中“考虑”受害者是否希望姓名保密,这让很多受害者在司法程序中再次受创,既无法公开讲述自己的遭遇,也无法提醒他人。
图源:Pixabay“社会有权知道谁被判犯有严重罪行,这是最基本的权利。确实,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对姓名保密,但我们认为目前的实践已经走得太远了,”Goldsmith表示,“我们需要平衡隐私与公开之间的关系,赋予受害者更多决定权。” 在三读过程中,警察部长Mark Mitchell表示,现有的姓名保护制度剥夺了受害者讲述自己经历并警告他人的权利。他还指出,新西兰社会都认为目前让儿童在法庭上接受质疑的做法是无法接受的。 “法律允许质疑儿童是否同意性行为,这是令人憎恶的,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Mitchell说。 来自绿党的议员Kahurangi Carter也在辩论中发言支持该法案。她说:“我知道我们都对12岁以下的受害者深感悲愤。这明明是显而易见的。我很高兴今天我们立法了,我们的法律符合正确的方向。” Goldsmith同时承认,一些受害者可能不愿意自己做出是否姓名保密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权将由法院酌情决定。他表示,相信这些改革将有助于实现政府目标,即到2029年将暴力犯罪的受害者人数减少两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