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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Kenny 综合报道 由于新冠疫情期间的旅行限制,奥克兰居民Syed Ibrahim的旅游生意宣告破产。他出售了公司新购买的一辆价值约9万纽币的大巴,声称将转行做椰子进口生意——至少这成为了他的幌子。 事实上,这位58岁的商人将数千公斤椰子倾倒在奥克兰西区的一个垃圾填埋场,同时保留了数量“空前”的非法伪麻黄碱。这些化学品随后被转售给一个本地华人贩毒集团,集团头目绰号为Turbo。 这起持续18个月的走私案被认为是新西兰史上被起诉的最大宗伪麻黄碱进口案。英文《先驱报》获取了奥克兰地方法院对Ibrahim案件的判决书,由法官Kirsten Lummis主持的听证会披露了案件更多细节。 法庭估计Ibrahim走私的伪麻黄碱总量超过1.5吨。Lummis法官表示,这一数量足以让熟练制毒者制造多达780公斤甲基苯丙胺(即冰毒),这些毒品在黑市的价值约在1.4亿至2亿纽币之间。 法官判处Ibrahim累计服刑14年10个月,并在判决中表达了对立法机构此前将伪麻黄碱单项指控最高刑期从14年下调至8年的不满。她表示:“那些在议会中支持减刑的发言者似乎普遍认为,由于甲基苯丙胺进口量增加,使用伪麻黄碱制造毒品的现象已基本消失。这起案件表明情况并非如此。” 2022年12月,警方搜查了Ibrahim的住所,查获82899纽币现金及多张收据。在之后的讯问中,Ibrahim声称自己是被另一位也名叫Ibrahim的印度裔操控。他还在判前报告中表示,自己是毒品诈骗的受害者,并称不清楚自己参与的是非法伪麻黄碱进口活动。他将责任归咎于自己的轻信与天真,称自己一旦怀疑有问题,就因担心海外家庭安危而感到不得不继续下去。 但Lummis法官并未采纳这一说法。她在判决中指出:“公平地说,我认为你的证词总体缺乏可信度。我尤其难以置信的是,你在新西兰生活了25年,居然从未听说过伪麻黄碱和甲基苯丙胺的非法使用。我也不相信你声称进口毒品未获取个人报酬,并把收到的钱全部存了起来没有用于个人消费。很明显,你收受了大量现金,并为此行动投入了大量时间与精力。” 法庭记录显示,Ibrahim的公司Harris New Zealand Tours and Travels成立于2020年1月,最初作为合法旅游公司注册。随着疫情冲击旅游业,他于2021年6月获准将该公司变更为进口企业。 他进口的第一批椰子于同月运抵,未发现伪麻黄碱成分,但法官指出,这符合“先小批量试探再大批量运送”的常见毒品走私模式。
图源:Pixabay仅一周后,下一批椰子运抵奥克兰,其中含有超过2500公斤干椰子,被运往Ibrahim在New Lynn租用的仓库。Lummis法官指出:“你随后在该仓库中分离并称重伪麻黄碱。该仓库配有电子秤,用于将伪麻黄碱按需包装。2021年7月23日和7月31日,你将伪麻黄碱装袋,并投放到Dominion Road一处Gull加油站空车的后备箱内。” 之后,Ibrahim持续以每批150至250公斤的数量进口伪麻黄碱。最后一批货物含量最高,达431公斤。在18个月内他共花费54万纽币进口椰子。Waitākere垃圾站记录显示,他倾倒了大约15吨椰子。 当警方首次出示仓库闭路电视录像时,Ibrahim最初坚称录像中他所处理的是椰子材料。“你当时声称那是建筑用沙子,”法官说道,“你没有合理解释为何倾倒如此大量的椰子。后来你承认这些产品是化学品,但否认知道具体成分,也否认向他人分销,仅称自己是按上级指示将其倾倒。” “这很可笑。”法官评论道。 Ibrahim最终被控八项罪名成立,涉及进口、持有及供应伪麻黄碱。但这并非法院首次对八年刑期的限制表示失望。法官援引了2006年一宗关键判例,当时上诉法院裁定,可就每一宗走私案判以累加刑期,以更准确反映整体罪行。 2006年案中,被告进口了近37公斤伪麻黄碱,相当于20多万粒非法感冒胶囊。法院指出:“坦率地说,这已属巨大数量。”如今,Ibrahim的案件中走私总量达1500公斤,是当年数字的42倍。Lummis法官表示:“这反映了毒品通过我国边境的大量激增,这一趋势令人极为担忧。据我所知,这是法院迄今处理的最大宗伪麻黄碱案件。” 如果允许所有指控叠加,Ibrahim理论上将面临最高64年监禁。辩护律师Isaac Koya辩称其当事人角色较轻,应适用较低量刑标准,但法官认为这必须建立在证词可信的前提下。 她更倾向于接受皇家检察官Ryan Benic的意见,认为Ibrahim在计划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并从中谋取巨额利益。她表示:“你的证词反复跳跃,缺乏连贯性,不符合客观证据所显示的事实。你住处藏有大量现金,银行账户进账明显异常。” “你声称未参与毒品进口,却在一开始就提取白色粉末并交给不明身份人士,令人难以置信。”她总结道:“这些辩解完全是出于自利。你在这段时间的主要工作就是毒品犯罪,重新包装和分发数百公斤毒品以及处理椰子的操作规模和时间足以说明一切。” 最终,法官以最后一批431公斤为基准设定8年起始量刑,其余指控每项叠加2年,总起点为22年。在综合考虑其认罪、过去无犯罪记录、被评估为低再犯风险、照顾有残疾的家庭成员、以及表现出一定悔意等减轻因素后,法官给予约30%的减刑。 辩方曾试图主张因海关疏忽未能及时阻止货物入境而应进一步减刑,法官驳回该请求,称“没有正当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