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一名男子为了“推翻”一张80纽币的超速罚单,官司一路打到新西兰最高法院,但几乎每次都败诉。截至目前,他欠警方的律师费已经累积到3.4万纽币,最终因无力支付而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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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Prescott在一段限速50公里/小时的路段以64公里/小时行驶被警察发现,并因此收到罚单。然而,他一直称自己并不是当时的司机,这辆车也不是他的。
由于他没有支付罚款,案件闹上法庭,Prescott没有出庭,他被追加罚款80纽币,并承担30纽币的诉讼费。
两年后,Prescott向地方法院上诉,但未获成功。他没有寻求上诉,而是要求对该判决进行司法复核。但他的复核请求被驳回,并被勒令支付近7000纽币的诉讼费。
Prescott不打算放弃,他向高等法院上诉,要求撤销裁决,但未获成功,之后他向上诉法院申请暂停执行诉讼费法庭令。这次申请也被驳回,他不断增长的债务又因此增加了近6000纽币。
剩下的途径只有一个——向新西兰最高法院发起上诉。
Prescott这样做了,但依然以失败告终,账单又增加了2500纽币。
事实上,Prescott在2020年取得了一次小小的胜利:他先向高等法院申请对地方法院的原审判决进行上诉,然后又向高等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申请撤销先前拒绝司法复核的判决。
随后,在2020年12月,警方向Prescott发出了破产通知,原因是他未能支付近7000纽币的律师费。他试图撤销破产通知,但未能成功,并被勒令支付另外12000纽币的诉讼费用。
到2021年9月,Prescott欠警方27000纽币诉讼费和律师费,并于2022年被宣告破产。
因为他屡次败诉,警方的律师费需要由他承担。
他提出上诉,试图暂停执行该破产裁决,然后又向上诉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但这些尝试均未成功。
今年3月,Prescott申请奥克兰高等法院撤销破产裁决,理由是法庭听证程序不公平,因为他有听力缺陷,无法充分参与法庭听证。
在他提交给高等法院的文件中,他引用了《权利法案》,该法案规定,必须给予每个人公平合理的陈述机会。
他表示,自己被剥夺了正确或充分陈述案件的机会,这是程序上的失败。
主持该案的副法官Paul Cogswell表示,他仔细考虑了Prescott的陈述,但未发现达到撤销该裁定标准的情况。警方的任何言行均未阻止他提起诉讼。
Prescott也未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明他存在听力障碍的证据。
最终,Cogswell副法官驳回了他的诉求,理由是他无法证明存在听力障碍、法庭程序被滥用等证据,或任何其他不应宣布他破产的理由。
打官司再次失败,Prescott面临警方更多的律师费,具体金额将在稍后确定。
(转自天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