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一家华人旅行社由于在疫情期间未经员工同意就削减这名员工的工资和奖金,已被勒令向其支付14万纽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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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发生时,华人X***** Kan(下称阚先生)在奥克兰某旅行社(下称W公司)担任营销经理,负责公司的员工管理、盈利和可持续发展。
报道称,2013年至2016年期间,阚先生曾在这家专门代理新西兰飞往中国航班的公司工作,2017年他重新加入这家公司。然而疫情期间,他与公司就减薪事宜发生争执,在2021年12月31日辞职。
之后,阚先生向就业关系局(ERA)发起投诉,称W公司未经协商和同意两次降低他的工资,也没有支付他的奖金。
该公司否认阚先生的说法。
根据ERA最近发布的裁决,2020年1月发生的新冠疫情迫使W公司取消了几趟航班的旅客预订,两个月后新西兰进入全国封锁状态,W公司的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实施了节约成本举措,员工的收入也受到影响。
2020年4月,阚先生的工资被削减了20%,10月又被削减了50%。他领取奖金(bonuses)到2020年底,之后这项收入也没了。
该公司向ERA表示,降薪决定是在征得员工同意作出的,但阚先生否认这一说法。
ERA调查发现,W公司的执行董事J*** J** Yu(下称于先生)未经协商强行将员工薪水削减20%。关于后来的50%减薪,于先生表示包括阚先生在内的所有员工都同意了,称阚先生在2020年4月的一次会议上同意放弃奖金。
但阚先生提供的证据显示他反对降薪。
ERA的裁决指出,虽然阚先生负责的部门在疫情期间没有工作可做,但他的合同中包括一项协议,即如果W公司没有盈利,他将获得4万纽币的奖金。
ERA提到了就业法庭早先作出的一项裁决,即政府对疫情的应对不应影响雇员的权利或雇主的义务。未经员工书面同意,不得扣除工资。因此由于W公司未获得阚先生的书面同意,如果降薪,只能通过修改雇佣协议。
ERA确信阚先生从未同意减薪和不支付奖金的方案,也从未同意修改其雇佣协议。
“虽然(双方)可能就W公司的提议进行了讨论或沟通,但没有书面记录表明雇佣条款和条件发生了变化,也没有任何其他书面记录或协议。”该决定指出,“减薪和不支付奖金的实施程序不公平,不符合W公司的诚信和合同义务。”
ERA要求W公司向阚先生支付141,000纽币,作为欠薪和奖金的补偿。
(转自天维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