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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中文先驱网 综合报道 一项允许公司董事将其家庭住址从公司注册处移除的反骚扰法案获得一致通过,但多位议员仍嫌保护力度不足。 该法案最初由前工党议员Sarah Pallett提出,在她于上次大选落选后,由资深工党议员Deborah Russell继续推进并促成通过。多名议员承认,目前已有部分董事因隐匿家庭住址而触法。如果政府长期承诺的《公司法》改革(其中包括允许董事家庭住址保密)提交议会,Russell原本会撤回本案;但改革起草进度不如预期,各党派最终支持国家党议员Vanessa Weenink所说的“权宜之计”,将反骚扰法案单独提交表决。 尽管法案已通过,但预计要到明年才会正式实施。
图源:Pixabay根据新法案,觉得自身面临人身威胁的董事可通过简化流程,要求公司注册处将其在公开注册簿上的家庭住址替换为送达地址。而现行法律下,公司董事必须在可在线查询的注册簿上登记家庭住址,申请隐匿的流程既漫长又繁琐。 在周三晚间的三读辩论中,Russell阐述了法案的必要性,并分享了女性董事遭遇骚扰和跟踪的案例。她指出,只要知道某人姓名并确认其为公司董事,几秒钟的搜索就能在公司注册簿上找到其家庭住址;而在互联网普及前、现行法律制定时,想获取该信息通常需亲赴公司查询,“过去确实存在一些获取门槛,如今匿名搜索就能完成”,这给被跟踪、被骚扰者带来非常现实的风险,“我们必须改变这种状况”。 Russell提到奥克兰公司董事Susan Templeton被跟踪的个案,并朗读了Templeton写给Pallett的来信节选。信中写道,她的家庭住址在公司注册处被公开后,“我很快注意到,晨间散步时总有一辆车缓慢跟在我身后,我回头看时它就飞驰而去,快得看不清车牌”。当她最终记下并追踪到车牌时,发现正是她担心的跟踪者——一名曾对她施暴的男子。Russell说,对方之所以能找到Templeton,正因为注册簿公开了她的住址。 包括新西兰商会、董事协会等多个组织支持新法案,但主张更进一步:当股东认为自身或家人面临危险时,也应被允许不公开家庭住址。此诉求有望在后续的系统性改革中得到回应。 政府的《公司法》改革原由Andrew Bayly负责推进,但他已于今年2月辞任部长,相关工作至今尚未形成正式法案。 |